近期,信阳市中院及所辖县区法院中的四个县区法院,均设立金融审判庭,共同服务于金融经济的发展。
信阳市中级法院根据省高院的工作要求,在全市法院推广设立金融审判庭。为了保证金融审判庭落实到位,市中院党组高度重视,认真学习了省高院关于设立金融审判庭会议的精神,明确了设立金融法庭,在当今经济发展的大局下,处理好金融类案件对推动金融经济发展、稳定金融经济大局具有重要的意义,经过讨论研究,落实了以下措施:
一、在市中院民二庭设置金融审判庭,为了便于金融类案件的执行,市中院还在执行局挂牌设立金融案件执行合议庭,将金融审判庭推广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
二、对各部门及各县法院受理金融类案件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并依据各部门、各县区法院近三年来受理金融类案件的数量予以确定将金融审判庭设立的法院。同时,明确以内部明电的方式将具有设立金融审判庭的条件、金融审判庭的软、硬件标准、金融类案件的类型通知给各县区法院。最终决定在光山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浉河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潢川县人民法院民三庭、固始县人民法院民三庭设立基层金融审判庭。
三、明确两级法院均在12月20号以前完成了挂牌建庭任务,所有金融审判庭基本上都具备“有名称、有标识、有办公条件、有配套制度、有职责范围、有受理范围、配备的审判人员素质高、能力强”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