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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县法院三项措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1-12-20 08:44:56


    为认真落实省高院“涉及农民工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商城县人民法院出台三项措施,要求各部门及基层人民法庭,积极参与“涉及农民工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一是强化法律指导,提高维权能力。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阵地优势,加强人民法庭与基层政府、司法所、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和相关部门的联系,大力强化法律咨询指导,构筑农民工维权体系,切实提高农民工维权和积极应对劳动纠纷的能力。
   
    二是强化法律宣传,避免矛盾激化。农民工作为弱势群体,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们要么默默的承受不公,要么采取极端方式,针对这一情况,法院要求把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权利作为工作的重心,进行大力的法律宣传,发放诉讼提示宣传卡,指导农民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尽力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
   
    三是强化司法救助,降低维权成本。法院为充分保障和改善民生,保证涉及农民工的案件得以及时审理,积极开设绿色通道对涉及农民工的案件,实行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和快速执行,同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实行缓、减、免的诉讼费政策,确保经济困难的农民工能得到司法救助,切实减轻其诉讼负担,体现法律的人文关怀。
                                      

责任编辑:颜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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