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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潢川县法院四项措施促司法救助

  发布时间:2011-12-19 15:00:45


    为及时向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提供司法救助,让有理无钱的群众真正打得起官司,河南省潢川县法院通过简化审批程序、放宽申请条件、缩短办理周期的方式,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一是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

    二是设立刑事被害人救助资金,对被告人无力赔偿、经济特别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进行救助。

    三是设立执行救助基金,对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确无履行能力,而生活确有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实行执行救助,尽可能地帮助申请人渡过难关。

    四是为经济困难未委托辨护人的未成年被告人、聋哑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颜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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