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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巧调离婚案 夫妻双双把家还

  发布时间:2011-12-16 08:48:44


    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门亲。”今年以来,商城县人民法院在办理婚姻家庭案件中,按照“多调慎判,力促和谐”的思路,认真分析该类案件特点,注重调解艺术,处理婚姻家庭案件。近日,该院丰集法庭成功调解处理一起离婚案件,使感情临近破裂的夫妻重归于好,化解了矛盾,得到双方当事人的感激和赞誉。

    冯女与王男系同村农民,1993年经他人介绍相识,于1994年6月11日登记结婚,并分别于1995年3月生育长女、2002年1月生育次女。婚后夫妻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执,夫妻关系逐渐紧张,2004年底冯女一气之下离家外出打工,俩人分居至今, 2011年12月1日冯女向法院起诉离婚。

    法庭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通过对二人基本情况的深入了解,认识到当事人提出离婚请求纯属负气行为,其内心并不希望婚姻破裂的情况。法官在听取当事人倾诉心中的苦水后,仔细分析造成矛盾的原因,等到双方心平气和后分头做二人的思想工作,热心、耐心细致入微地打开当事人的心结,激发当事人对子女、亲友的亲情,一遍遍的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并通过讲解离婚可能给两个女儿造成的心理压力和情感伤害,将影响女儿健康成长的实际情况,使双方当事人以扶育子女的大局为重,很快认识到各自的不足,在法官面前互相承认错误,自愿和好。

    商城法院始终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整个民事诉讼过程中,今年以来,该院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78%,案件调解率的大幅度提升,不仅有效减轻了审判、执行工作的压力,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司法效率,更主要的是有效化解了矛盾,实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促进了社会和谐,维护了社会稳定。

                                 

责任编辑:颜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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