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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钱娶妻去盗窃 法盲领刑整四年

  发布时间:2011-12-09 08:41:31


    因娶妻缺钱,被告人许正(化名)多次盗窃他人钱财。12月8日,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许正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许正系轻度智能障碍精神病患者。被告人为筹钱娶老婆,2008年5月-2010年12月份,先后5次采取翻墙、翻窗入室等方式,采取撬锁等手段,分别盗窃余某、蒋某、江某、朱某和佘某财物,共计35000余元及手机一部。在其偷盗后,其父先后退还受害人22000余元。案发后,经精神病医院刑事诉讼医学鉴定委员会鉴定,被告人许正系轻度智能障碍,应评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许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翻墙入室等手段,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尚属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是自首;且被告人犯罪后其父能够积极退赃,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颜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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