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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中院党组做出向姜辉学习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1-11-28 10:43:25


    息县人民法院东岳法庭庭长姜辉扎根农村27年的事迹被《人民法院报》报道后,在全省法院系统引起极大反响。省高院张立勇院长看到后随即批示:“我们要的法官就是姜辉这样的法官,我们要的庭长就是姜辉这样的庭长。”近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做出开展向姜辉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姜辉同志是息县人民法院东岳人民法庭庭长。他于1984年考入息县人民法院,先后在路口人民法庭、夏庄人民法庭、东岳人民法庭工作。在基层人民法庭从事民事审判工作27年来,他始终忠于职守,心系群众,公正办案,无私奉献,对党的司法事业无限忠诚,对人民群众倾注满腔热忱,高度负责的履行了人民法官的职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赢得了党和人民的高度评价,被誉为亲民爱民的“平民法官”。


    《决定》号召全市法院干警,一要学习姜辉同志实践宗旨、真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姜辉同志把对党和国家的忠诚与热爱,体现在对人民群众的深情厚义上,他从不就案办案,总是从案件的现象中去了解群众的所需所求,倾听群众的诉说心愿,弄清矛盾的缘由真相,把办理案件的过程作为真心实意为人民服务的过程。全市法院干警要以姜辉同志为榜样,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端正执法办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司法为民。最大限度的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


    二要学习姜辉同志以人为本、和谐司法的科学理念。用农民熟悉的语言诠释法律规定,用群众认可的方式处理矛盾纠纷,用当事人信服的结果服判息诉,是姜辉常用的办案方式。27年来,姜辉同志调解结案2700余件,走村串户3800余户,在农民朋友中建立了一大批法律联络人,辖区群众赶集上街都会到法庭坐坐,遇有事情都愿意到法庭说说,实现了法庭工作与农民需求的良性互动。全市法院干警都要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端正工作态度,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实现司法活动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三要学习姜辉同志扎根基层,勇于奉献的崇高品质。姜辉同志热爱法院,热爱基层,热爱群众,他把人生最美好的青春与年华奉献给了基层人民法庭。27年来,他先后在3个基层法庭工作,工作岗位离家一次比一次远,他有多次调回县城工作的机会,每一次都主动放弃。选择艰苦、不畏偏远、自愿奉献,在姜辉身上是一种高度的自觉。全市法院干警都要像姜辉同志这样,热爱本职,艰苦奋斗,不计得失,乐于奉献,把平凡的工作岗位当作为人民服务的最好平台,模范实践社会主义司法核心价值观。


    《决定》最后要求全市法院广大干警要充分认识学习姜辉同志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握学习实质,把姜辉的事迹作为鼓舞斗志、转变作风、提高能力、做好工作的巨大动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信阳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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