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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平桥区法院扎实开展第三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专项活动

  发布时间:2011-11-25 15:55:32


    为扎实开展全省法院系统第三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专项活动,平桥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的会议精神,结合本院工作实际,迅速行动,大力开展宣传,取得了明显效果。截止目前,该院共审理涉及农民工权益保护案件28起,涉案金额12万余元,惠及农民工30余人。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组织。省法院专题会议召开后,该院步辉院长高度重视,随即召开院党组会议,对活动的开展进行了周密部署,明确了活动由院民四庭牵头,院内其他部门积极参与配合,同时专门成立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小组,院长亲自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执行局长、各庭室负责人任成员,并下设办公室,建立农民工工资清理活动台账,确保活动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注重调解结案,保护弱势群体。该院对涉及农民工的案件,认真做好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和庭后调解,把调解贯穿于诉讼的每一个环节,减少农民工诉累。针对农民工普遍法律知识欠缺,在诉讼中处于弱势的情况,该院还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大胆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保护处于弱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是营造维权氛围,加强巡回宣传。该院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以活动为契机,制作宣传页,组织干警走上街头,广泛向人民群众发放,呼吁全社会关心、了解、帮助农民工。并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开通了第三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的专线电话及微博向社会公布,方便群众及时反映情况。同时深入社区、工地、厂房,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提高农民工的维权意识,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共同推动农民工维权工作的开展。
 
    四是坚持司法救助,形成维权合力。农民工大多符合司法救助的规定,凡符合条件的,都及时做出减、免、缓交诉讼费的决定,尽快进入诉讼渠道。该院紧密依靠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政府的支持,搞好与社会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配合,合力化解矛盾。如遇拖欠工资数额较大、涉及农民工人数众多、有引发农民工情绪激化等不安定因素的案件,在积极主动地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同时,及时向党委、上级法院报告,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共同推动农民工维权工作的开展。


 

责任编辑:颜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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