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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法院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

  发布时间:2011-11-24 08:48:49


    司法公开是司法行为接受更大范围的人民群众的监督和司法公正的前导。只有先公开,才能接受监督,促进全面公平正义的实现。河南省潢川县人民法院在司法公开上下大力气、做真功夫、求实效果,务求全面促进司法公正。

    在司法公开方面, 一是司法公开推进上要“稳”。要切实根据当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上级有关精神,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地稳步推进。二是工作程序上要“严”。司法公开要严格遵循程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司法公开,对应当公开的充分公开、可以公开的有准备的尽可能公开,不应当公开的要严格保障当事人权益不能公开。三是司法公开内容上要“深”。司法公开是伴随着现代司法制度而建立的,发展至今,司法公开的内容应在实质公开、全面公开、全程公开上更深入。 四是工作效果上要“实”。在司法公开的工作开展中必须要更多地考虑到促进司法公正的效果。司法公开先行,群众监督充分才能真正起到司法公开的实效。 

    “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保公正。”潢川县人民法院推进司法公开,是为了能够让审判权、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在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之下保证审判权、执行权公平、公正地行使,最终在维护人民权益方面、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能够发挥它应有的作用,最终的目的就是要实现司法公正。   


 

责任编辑:颜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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