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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中院迅速学习贯彻全省法院“第三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 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1-11-17 16:01:31



    全省法院“第三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电话电话会议召开后,信阳中院及时召开全市法院“第三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动员会,信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冀荣发表重要讲话,信阳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玉明主持会议。
    周冀荣对全市法院开展“涉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她强调:


    一是两级法院要调高认识,加强领导。

    全市法院要充分认识妥善审理和执行好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该项活动作为解决民生问题和维护当前社会稳定的主要工作来抓。要增强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及时妥善审理、执行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维护农民工这一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要以活动开展为契机,继续扎实推进 “天平计划”,要有信心把这项工作做的更好。


    二是两级法院要及时贯彻,扎实推进。

    第一,逐案排查建立台帐,准确掌握案件情况。认真开展专项排查、梳理工作,摸清底数,建立详细案件台帐。根据案件情况制定计划和措施,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第二,快立、快审、快执,着力提高司法效率。开辟案件受理绿色通道,认真落实各项便民措施。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时间优先审理,力争在最短时间内解决纠纷。依法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建立快速处理机制,优先安排人力、物力,穷尽一切执行手段。第三,拓宽维权途径,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做到“四重”:重调解、重救助、重执行、重回访。一是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将调解贯穿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二是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确有困难,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用,对诉讼能力较弱的农民工及时提供法律援助。三是加大执行力度,争取切实可行的执行措施。四是将农民工情况录入台账,进行跟踪回访。第四,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支持,建立群体性纠纷预警机制。做好调解、化解、执行工作。要注意工作方法,防止因执行激化或扩大矛盾,既要执行到位,又要稳定到位。第五,加强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向上宣传,及时汇报,对外宣传,展示法院良好形象。


    三、两级法院要强化责任,加强监督。

    要加大问责力度,对活动中排查不全面、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要通报批评;对措施不到位、组织不力、工作敷衍的要严肃查处;对案件办理不及时、工作疲沓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市中院相关业务庭室要结合业务分工对下级法院活动开展情况全程跟踪督查。活动办对排查案件情况要重点抽查,对案件排查不全面的要定期通报。要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目标考评工作,实行目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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