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商城法院将“强化协调、促进和谐”作为办案的目标,认真探索行政纠纷协调机制,在案件审理的每个阶段,根据案情不同区分对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积极化解行政纠纷,促使案件和解结案。今年以来该院通过立案前的协调化解了多起可能引发群体性诉讼的案件。
一是在庭前引导主动协调。通过走访当事人等途径,认真听取当事双方意见,充分了解纠纷原因及当事人的诉求,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力争当事人主动选择协调沟通。
二是在庭中注重平等协调。将查明的案件事实当庭释明,引导双方坐上“圆桌”,疏导化解矛盾。坚持做到“四心”即,评判是非有公心、排忧解难有诚心、说服教育有耐心、平息矛盾有恒心。快速彻底解决纠纷,降低司法成本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三是在庭外巧借众力协调。积极拓宽行政案件协调和解渠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参与,巧借外力联动协调,实现庭外和解。通过开展座谈交流、积极上门送法、发放司法建议等途径,形成行政审判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为行政审判工作开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