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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阳光量刑 促进司法公正

信阳法院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取得长足发展

  发布时间:2011-11-04 11:31:18


    自2010年10月1日最高院决定在全国法院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试行工作以来,信阳法院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已取得长足发展。近期,信阳中院组织对全市法院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进行了调研,总结试行工作开展以来的经验和成效,发掘审判实践中遇到问题,并积极探讨对策,提出司法建议数十条。


    截至目前,信阳两级法院共审结刑事案件2187件,其中适用《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处理的案件1711件,适用率超过80%。量刑规范化改革彰显出四大优势:


    一、量刑结果均衡,审判质效提高。


    新的量刑方法摒弃传统“估堆”式量刑方法,采取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其量刑起点、基准刑及量刑情节增减幅度预先设定,以月为单位加减刑期,自由裁量范围较小,量刑更加精准,同类案件宣告刑相差很小;新的量刑方法特别是量刑规范化软件的运用,使复杂的量刑工作直接化、数字化,量刑步骤不断清晰,审判员对各情节增减幅度谙熟于心,节省审理时间。信阳市罗山法院对于十五种罪名的案件,均使用量刑规范化软件进行自动化量刑,不仅实现同类案件同一标准,使量刑结果更加均衡,而且一年来刑事案件无一超审限,平均审理时间亦有所下降,审判质效明显提高。


    二、实现阳光量刑,促进司法公正。


    量刑规范化改革将量刑环节引入庭审程序,控辩双方不但要就定罪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还要对于各种量刑情节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实现量刑过程公开、透明,切实增强公正性。量刑规范化将被告人的犯罪对应的刑罚明确化、数字化,量刑工作有章可循,审判人员遇到人情案、关系案时,能够有理有节有据地对被告人定罪量刑进行分析,使说情之人知难而退,甚至会在理解之后,帮助法院做被告人的息诉工作,促使被告人服判息诉。量刑标准和量刑过程的公开,能够从源头上防范“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司法腐败行为的发生,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三、提升服判息诉率,实现案结事了。


    《量刑指导意见》明确了当庭认罪、积极赔偿、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的从轻幅度,起到了很好的引导作用,当庭认罪率、调解撤诉率、退赃退赔率和服判息诉率明显上升。信阳两级法院一年来一审刑事案件上诉率为3.12%,刑事生效判决申诉率仅为0.02%,比量刑规范化改革开展之前均有明显降低,服判息诉率得到明显提高。信阳市光山法院一年来共审结78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或撤诉结案72件,调撤率达92.3%,比量刑规范化改革之前明显提高。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法院公信力。


    案件日常办理过程中,适用量刑规范化处理的案件,做到一人一表,使量刑过程一目了然,并以此进行判前释明、判后释法,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案件审结后,进行广泛宣传,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了解量刑规范化改革内容和成效,深切体会法院工作、裁判结果“看得见、摸得着”,从而提升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的满意度,增强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工作的认同感,进一步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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