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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措施”提升基层法庭工作水平

  发布时间:2011-11-01 08:14:22


    淮滨县人民法院不断适应新时期审判工作需要,准确定位基层法庭工作的发展方向和目标,从四个方面采取措施,努力提升法庭工作标准和服务水平。 
     
    一是强化服务意识。该院要求基层法庭主动与辖区乡镇党委政府沟通,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民生民计工作的推进,为地方党委政府在农村土地流转经营、社会扶养费征收以及重点工程项目等中心工作提供高效的服务和有力的保障。基层法官干警积极深入企业、村组、学校,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等工作,为地方党委政府重大经营决策和涉法事项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
     
    二是主动接受监督。基层法庭通过定期向辖区人大汇报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评议案件,听取意见建议,加强联系沟通,争取地方党委、人大、政府对法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三是加强对基层法庭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高度重视基层法官干警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注重对法庭审判执行、内部管理等工作的指导监督,每年定期进行庭审观摩、法律文书评比、案件质量评查等活动,不断提高法官干警“驾驭庭审、适用法律、法律文书拟写”专项能力。同时加强法庭诉讼收费、纪律作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法官干警在司法活动中公正、高效、规范、廉洁、文明。
     
    四是坚持从优待警。转变思想观念,树立高远目标,为6个法庭购买办案用车,努力改善法庭干警工作生活条件。切实关心解决法庭干警政治经济待遇和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调动一线干警工作积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发挥了基层法庭扎根乡村、服务群众的窗口作用。 
                                                     

责任编辑:颜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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