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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平桥区法院三项举措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发布时间:2011-10-21 09:05:56


    集中收看了最高法院、省高院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电视电话会议后, 就如何贯彻会议精神,信阳市平桥区法院明确提出要通过三项措施,来切实强化全院干警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自觉性、主动性。
   
    加强审判管理。落实审判管理各项措施,巩固效果,实现审判质量管理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做好案件评查工作,充分发挥案件评查在案件质量管理中的作用;继续抓好清理积案工作,实现收结案的良性循环,以公正高效的司法活动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加强司法为民。加强对当事人的回访,加强对辖区群众的走访,找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不满意的地方,找准司法为民工作的弱项和短板,要通过司法为民工作,真正让群众感到方便,感受公正,享受便捷。

    加强各届监督。加强审判质量监督,通过案件评查等形式,对案件审判质量进行监督;加强司法作风监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员的监督,接受当事人的监督,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加强审判流程监督,发挥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的平台作用,严格执行有关审限规定,杜绝超审限案件。

  

 

 

责任编辑:颜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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