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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法院五项措施落实“十件实事”

  发布时间:2009-06-04 09:04:14


    为满足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潢川县法院以服务和保障民生为重点,结合省高级法院的要求和本院实际,2009年向社会郑重承诺为民办好十件实事。为抓好十件实事的落实,该院采取了五项措施:一成立督查组织。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督查组及督查办公室。督查组不定期对十件实事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二实行工作责任制。根据十件实事的内容,该院对照内设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把承诺所办的实事内容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中去,如人民法庭落实“五日四夜”工作制承诺、执行局落实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等,切实做到承诺内容不落空;三建立奖惩机制。该院把十件实事的落实情况纳入了本年度目标绩效考评,对督查中发现有关责任部门落实不力问题,扣除当月相应的绩效考评分值,并按标准扣发当月办案补助和交通补助;四建立定期点评制度。该院在每月底的例会上由督查办公室对十件实事的落实情况进行公开通报和集中点评,指出执行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要求,及时整改;五公开发布接受监督。该院在省、市、县的各级新闻媒体上公布了今年要办好十件实事的内容,并公布了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因措施得力,工作扎实,该院办理十件实事取得了明显成效,群众反映良好。

责任编辑:王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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