浉河区法院以开展“执行攻坚月”活动为契机,不断深化干警的群众观念,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让群众观念入脑入心。
该院在执行工作中,从亲民、便民、护民做起,转变执行理念,采取“三尽量”人性化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地确保申请执行人权益的及时实现。在对被执行人家庭实施搜查过程中,该院做到“三尽量”:
第一,尽量不让被执行人的未成年子女在场,以免对孩子心理造成负面影响;
第二,尽量不让被执行人患病的父母在场,以免加重老人病情;
第三,尽量不让无关的人员围观,以保护被执行人的隐私。
同时,该院要求执行法官及干警继续坚持疏导教育与强制执行相结合,多做被执行人的思想教育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法,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还要求少用、慎用强制措施,特别是针对被执行人丧失劳动能力、系残疾人、属低保户等特困户,或者被执行人患有重病、遭遇重大变故、婚丧嫁娶和正在处理紧急事务的,暂缓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