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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俊峰对市中院服务河南省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八项制度作重要批示

  发布时间:2009-06-04 08:33:57


    市中级法院在为河南省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过程中,思想敏锐,行动自觉,群策群力,在深入试验区建设考察学习、召开法律服务研讨会之后,出台了《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服务河南省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八项制度》,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俊峰对《信阳中院出台八项制度服务河南省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以下简称《八项制度》)给予了较高评价,并对《八项制度》的实施提出了殷切希望。

    高俊峰批示:加快河南省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是全市工作的大局,也是政法部门服务的重点,市中院结合实际提出八项制度服务试验区建设很好。望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完善、提升,发挥更大的作用。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服务信阳市建设河南省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八项制度》内容包括: 一、建立法律服务联系点制度。在试验区示范点设立服务联系点,通过轮流派驻法律服务联络员,及时总结并分析试验区建设过程中的有关法律问题,加大对试验区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的力度。二、建立定期普法和法律知识培训制度。通过开展定期送法下乡活动和对各类合作社社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等活动,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为试验区的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建立专门审理制度。挑选政治素养高、业务素质过硬、处理涉农案件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涉农专业合议庭,专门解决各类涉农纠纷案件,对涉及试验区建设的案件,做到特事特办,快立、快审、快结、快执,提高办案效率和社会效果。四、建立定期研讨制度。成立以研究室为主体、各业务庭室积极协助的涉试验区建设法律问题调研小组。五、建立业务指导制度。成立服务河南省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法律服务组,负责对试验区建设过程中有关法律适用进行指导。六、建立诉讼“减负”制度。分别在立案阶段、审判阶段和执行阶段实施为民诉讼减负。七、建立涉农案件调解激励和联动机制。对处理涉试验区建设案件矛盾化解好、社会效果好的法官给予表彰和一定的物质奖励,对于一些久调不决的案件,积极与当地基层党委、政府和村民自治组织联合调解,不断探索并完善调解多元化机制。八、重大问题向党委、人大汇报制度。对有重大影响涉农案件的审理、执行以及在审理、执行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与政府沟通协调,争取支持,妥善解决问题。

    各县区法院结合本县区农村改革发展实际,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强化便民措施、完善诉讼调解机制、拓宽司法服务领域、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进一步细化了市中级法院在加快推进综合试验区建设中的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不断加强法律服务力度,进一步增强了为试验区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的实际效果。

 

 

责任编辑:王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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