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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平桥区法院实行调解工作“三步法”

  发布时间:2011-09-29 09:34:58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在调解工作中,及时总结调解经验,创新调解方式方法,认真总结出了调解工作“三步法”,即“听、查、调”。
   
    一是听。案件受理后,对原被告双方起诉和答辩的诉讼请求进行认真研究,了解双方争议焦点。进入审理程序后,主审法官多次接触双方当事人,给当时人充分的时间讲述案件事实,让当事人倾诉心中的积怨,全面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通过倾听对方想法,为双方理性达成合意做好铺垫。
   
    二是查。主审法官对当事人的诉说不偏听偏信,而是主动深入基层,调解取证,去伪存真,取得第一手的真实证据,为调解工作做好准备。通过当事人诉说,寻找切入点,适时和当事人进行对话交流,通过当事人透露的信息探究产生纠纷的原因,给双方一个客观公正的分析。
   
    三是调。认真推行庭前、庭中、庭后全面调解,立案、审判、执行全程调解,院长、庭长、承办人全员调解的“三三制”调解模式,通过层层沟通交流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对当事人从法律的角度分析,给出一个让双方当事人接受的处理意见,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化解纠纷。
   
    截止目前,该院通过调解的案件,调撤率达到了85%。
                  

责任编辑:颜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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