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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宣传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1-09-28 17:26:27



全市法院宣传工作会议会场


奚启锋发表讲话

    9月28日上午,信阳市法院系统宣传工作会议在市中院召开。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奚启锋出席会议并讲话,政治部副主任金波主持会议,各基层法院分管宣传工作的领导、专职宣传人员和中院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学习了最高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和省高院《关于主动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中院政治部宣教科科长王永宏传达了刚刚召开的全省法院宣教处长会议精神。

    就如何贯彻落实全省法院宣传处长会议精神,奚启锋指出:

    一要做好正面宣传。各县区法院一定要重视典型的培养和宣传,必须树立起自己的典型,多挖掘一些像许朝地、姜辉等事迹突出的典型。同时,要抓好年底集中宣传工作和代表委员的宣传工作,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宣传。

    二要积极应对负面报道。对敏感案事件要提高警惕,要积极应对,不能漠然视之,不能推诿扯皮。对于可能引发负面新闻的,要贯彻一把手负责制,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亲自安排、亲自处理。一旦有负面报道,要迅速成立舆情应对小组、舆情处置小组积极应对,并向上级法院及时报告。

    三要加强通联工作。要注意与媒体、宣传部门积极沟通,定期排查媒体关注案件,正确引导舆论,建立与新闻媒体的经常性联系沟通机制,维护司法权威,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z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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