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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应始终坚持加强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11-09-28 15:16:56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强调的十个始终坚持的第八项是:“始终坚持加强队伍建设,适应法律体系形成对人民法院队伍素质的新要求。”

    王胜俊指出,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法院队伍,是人民法院实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关键所在。提升队伍素质是提升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根本保证,也是人民法院的重大政治任务。王胜俊又从司法核心价值观、司法能力建设、司法作风建设、司法廉洁建设等几个方面作了强调。

    队伍建设,是法院常抓不懈的一项课题,是一项为社会各界关注的大课题,可讲可论之处着实太多,为避免过于宽泛,这里依然围绕王胜俊的讲话展开。王胜俊院长所指出的部分,是从队伍建设的重要性的角度出发,关于此,法官们自然有着切身的认识,无需多述,所以把重点放在其强调的部分。

    关于司法核心价值观。即公正、廉洁、为民。关于公正,第三个始终坚持,即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已讲的很详细,无需赘述。关于廉洁,十个始终坚持没有把其作为单列的议题,但身为法官,对廉洁之于法官的重要性,自然有着比其他职业的人群有着更高一层的认识;不廉洁,不仅仅是政治问题、道德问题,当今法治社会,法官们当知,廉洁首先是一个纪律、法律问题;法律对不廉洁的行为评价很简单,一是一般违法或违纪,二是严重违法,即构成犯罪。以法官为职业的法官群体,如果还需要向其讲解太多不廉洁的危害性,某些程度上似乎有些多余,因为仅凭这一是二是两点,其他过多的关于廉洁的话题暂且不谈,法官们是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的:不廉洁是违纪违法行为,而违纪违法行为是需要纪律、法律给予制裁的。关于为民,第三个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同样作了详细的论述,这里也不再赘述。

    关于司法能力建设。主要是要求通过建立学习常态机制,加强和改进教育培训工作,这一点,第二个始终坚持加强学习、不断增强司法能力专门作为一个章节,讲的非常细致。只是还想说的是,法官们的学习现状,无论是个人的主动学习,还是有组织的统一学习、培训,很多法官自己都感到少的可怜。其中原因多多,但有一点着实值得深思,法官们常会反问自己:我学了有什么用?是他们的法律知识、司法能力已经多的、高的无需学习了吗?当然不是,其隐藏的深层次的问题或许才是解决学习问题的重要渠道。

    关于司法作风建设。十个坚持,可以说每一项都涉及司法作风,不过与第四个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第五个始终坚持能动司法、服务大局促进发展联系更直接、更紧密。法官队伍建设,之于法院、法院领导,可能考虑的方面很多、层次很高,实际上,之于当事人,之于普通群众,或许他衡量法官队伍好坏的标准,就只是他见到的法官工作、司法作风留给他的印象。媒体报道的最雷人女法官、把律师拷在篮球架的法官,固然只是个别,对法官形象的不良影响无疑是巨大的。同样,也由此可见,作风二字,咋一听,是十分大、十分重要的大建设型的课题,但转念想想,其实很简单,就是面对老百姓的时候态度好一点。当然,这是个大的原则性要求,可是,如果真的是个个法官都能如此,所谓的作风不好的问题必然大大减少,乃至不会成为我们反复要求的一个问题。还想说的是,很少从媒体看到报道国外(无论是法治国家,还是其他法治建设并不先进的国家)的法官因所谓的作风问题令人民不满意的现象,原因何在,只怕讲多了又成了一个大课题。

    关于司法廉洁建设。本文前面已经作了一定分析,不再啰嗦,但对所谓的正反典型教育等等,有点别人的见解,想予以引用。有学者针对官员到革命圣地等处接受传统教育现象时评论,大意是,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对党的历史,对党的优秀传统,难道一定要到发生地才能学习、接受、认识到吗(也指出了是否有公款旅游之嫌)?不贪不贿是做官乃至做人的常识,贪贿行为与学不学习、学不学法有那么重要的关系吗?对于某些落马官员“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的老百姓”的忏悔,有人指出,不仅仅有辱人民群众,更包含了他们心中无百姓的真实心态,难道老百姓不知道贪污受贿是违纪违法吗?曾有人传言,看了赖昌星的小红楼,不少官员发出的是艳羡之情,而艳羡的对象就是被赖“拉”下马的官员,这样的反面典型教育,不知道该做何种评价。身为法官对廉洁的认识,前面已经说到,当比其他职业的人有更深的认识。这样说,并不是反对对法官进行廉洁教育,而在于廉洁建设的着眼点应放在建立“防”与“反”两项机制,教育当是辅助手段。何况,面对法官这一司法群体,竟还要向他们讲不廉洁是违法、是犯罪,是什么什么,包括向“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官员讲解,似乎既有视他们智力低下之嫌,又有隔靴挠痒、舍本逐末之状。廉洁建设应多从机制着眼,而非道德的角度。

 

责任编辑:颜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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