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固始县一残疾男子趁人不在,窜至同村村民家中,强行与一哑巴幼女发生性关系。正在犯罪时,被被害人家人发现,该男子谎称其帮忙“逮大老鼠”。9月20日,固始县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五年。
法院查明,被告人王某(瘸子),男,1文盲,住固始县。
2011年4月初的一天上午,被告人王某窜至同村村民穆刚(化名)家中,趁其外出之际,强行与穆刚年仅12岁的哑巴孙女发生性关系。穆刚返家时遇见王某犯罪。为掩饰罪行,王某一边拄着拐杖,一边红着脸说自己是帮忙逮大老鼠。穆刚报警。被告人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采取暴力手段,违背被害人意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被告人强奸不满14周岁的妇女,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