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逃避公安机关的检查,犯罪分子作案手段越来越高明,通过各种手段运输赃物,但终究逃不过刑侦警察的火眼金睛。近日,浉河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利用物流运输假发票的案件,被告人胡某犯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判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被告人胡某,湖南人,2006年因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09年11月刑满释放。出狱后,胡某不思悔改,依然危害社会。2010年8月,被告人胡某为逃避公安机关检查,通过武汉市某物流配送10本490份非法制造的发票到信阳市物流公司,以每本300元的价格出售给他人。胡某本以为这种方法出售假发票就不会被公安机关抓获,但终究没能逃过公安机关的侦查。2010年9月,被告人胡某在武汉市宇兑付3000元的发票货款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次日公安机关在信阳市某物流将10本发票扣押,该发票经信阳市税务局鉴定均为假发票。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违反国家税收管理法规,出售伪造的发票,其行为已构成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被告人胡某曾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当庭认罪。视本案具体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