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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法院立足“五个特色”做好少年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11-08-17 11:17:49


    新县法院积极探索少年审判工作新模式,确保惩罚为辅,挽救和教育为主的刑事政策得到落实。几年来,新县法院挽救失足少年近百人,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孩子家长一致好评。

    一完善调解机制。多数未成年犯罪,是由于思想空虚,未能受到良好的教育和所处不良环境的影响所致。对一些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新县法院完善调解机制,立足促使受害人与被告人家属达成调解协议,取得被害人谅解,消除双方家庭内心抵触情绪。

    二让未成年被告人参与调解。未成年犯多数在自己犯罪后表示后悔。针对这一特点刑庭法官为真正让其回归社会不再具有社会危害性,达到治病救人目的,调解时让其参与,对其改过自新的内心世界起到教育作用。

    三邀请未成年心里专家参与庭审。未成年犯罪多有心理问题,如父母离异,家庭贫困等。在庭审时,请心理老师进行内心疏导,让未成年犯树立自信。

    四拓宽教育未成年犯罪平台。积极参与学校,社区等部门的矫正。做到预防犯罪宣传要到位,每年组织刑事法官到学校进行法制讲座,讲述真实案例,对未成年进行引导教育,减少未成年犯罪。

    五定期开展回访活动。对判处缓刑的未成年定期进行回访,通过学校和家庭社区了解其社会表现,确保未成年犯重新做人。

责任编辑:颜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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