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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桥法院诚邀人大代表旁听庭审

  发布时间:2009-05-31 14:54:45


    5月26日,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法院邀请10余名市区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旁听了一起因商品房预售引发的涉及多个原告,多个部门、企业,争议标的达50余万元的合同纠纷案,并于庭审后听取了常委、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

    原告杨某、李某诉称,其与信阳市羊山新区一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开发企业等三被告,于2007年12月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当日即分别将购房款存入被告提供的银行账户,但三被告未按约定按期交房,二原告遂诉之法院,要求返还购房款,赔偿违约金及利息损失。法院立案后认为,该案涉及拆迁、商品房预售等社会热点问题,涉及法律、法规适用,涉及地方法规、政府文件,还涉及基层组织,党委、政府关注,当地群众关注,有一定社会影响,经合议并院党组同意,决定邀请市区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旁听案件审理,主动接受现场监督。

    庭审后,常委、代表们表示,对法院能将这样复杂的案件调解解决非常满意,也由此可见法院工作是扎实的,对人民是负责的;对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的做法,也给予充分肯定。通过庭审旁听,对法院的审判工作程序有了直观认识和更加全面的了解,切实增进了对法院工作的理解,通过这种适用法律、法规、政策种类多,涉及人数多,极易出现不稳定因素案件的旁听,会进一步弄清事实真相,发挥人大常委会支持法院工作的作用,共同维护法律尊严。

    区法院领导也表示,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该院多年来一贯坚持的做法,邀请旁听庭审只是加强和改进同人大及其常委会联络工作的一种方式,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院将努力完善人大代表联系制度,多方式、多渠道拓宽与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的联系途径,广泛征求、听取他们的意见,自觉把人民法院司法活动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促进人民法院的全面建设。

责任编辑:王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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