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上午,中伏天气闷热难耐,信阳市平桥区法院执行法官潘辽宁、孔凡伟等一行3人驱车行进在乡村公路上。经过几十公里的颠簸和多方打听,临近中午,他们终于辗转赶到驻马店市正阳县一偏远村庄。村口站满了乡民,一位两鬓斑白的老者眼眶泛着潮红,三步并着两步急忙上前紧拉一位法官的手哽咽地说:“让你们忙了……”
事情回溯到2008年4月,家住驻马店市正阳县袁寨乡陈庄村刘湾组村民杨书铎来到信阳打工。23日下午,杨书铎在信阳政和花园C区工地31号楼干活时不幸从6楼坠落摔伤,经司法鉴定为多发伤六级伤残,致使原本家境贫困的杨书铎更加陷入困境。事发后,雇主除委托其员工垫支部分医疗费,双方就赔偿款问题始终未能协商一致,杨书铎遂一纸诉状将雇主刘素青、冯厚信及工程承包方湖北省鄂州市华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告上法院。该案经信阳市平桥区法院一审、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后最终判决:扣除被告冯厚信已垫付的钱款,被告刘素青、冯厚信、湖北省鄂州市华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还应连带赔偿杨书铎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102758.53元。判决生效后,雇主刘素青、冯厚信及承建公司方并没按判决履行义务,无奈杨书铎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009年12月16日,信阳市平桥区法院对此案予以立案执行。2010年期间,执行法官潘辽宁、孔凡伟两下湖北、三次去信阳潢川县,行程几百公里到三被执行人住所地执行。然而,执行中发现雇主刘素青、冯厚信早已经不见行踪,而鄂州华安公司也于2008年12月将公司全部资产转让,已是人去楼空,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此后,执行法官想尽各种办法,始终是查找不到被执行人的下落和任何财产线索,而申请执行人杨书铎更是无法提供点滴信息。转眼到了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信阳市平桥区法院对此案高度重视,认为案件申请执行人系农民工、残疾人,打工致残给其家庭造成很大的生活困难,应再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决心力求使案件执行有突破。虽然这2年执行工作风雨无阻、从未间断,但此案一直纠结着法官们。为此,分管执行工作副院长王申亲自审核此案执行方案,提出新的执行措施,经常关注案件执行进程,前进法庭庭长潘辽宁亲自参与案件具体执行工作。一筹莫展中,执行法官又多次找到某工程建设发包方查询有无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今年7月的一天,当执行法官冒着酷暑再次来到此工程建设发包方的办公室时,公司一负责人看着浑身是汗的法官们说:“我以前是误解你们了,你们真是在为百姓办实事。来了这么多次,给你们说个好消息,你们要查询的被执行人的财产在我们这已有了一些,我们一定会积极协助你们执行”。功夫不负有心人,此次执行执行法官共扣划被执行人钱款4万元 。当王申副院长得知已执行到位4万元钱款后,立即表示:“当事人身体不便、生活困难,款到法院立即将执行款送到当事人手中,不能让当事人再等、再来回跑了……”
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交接执行款用时不到20分钟,当执行法官将4万元现金亲自送到杨书铎手中时,他年迈的老父亲动情地说:“这热的天、这大老远的让你们送钱来,真没想到!中午了,家中吃顿饭再走。”法官们连忙说:“大爷!我们做得还不够。饭我们不吃了,心意我们领了,这些都是我们该做的”。说完,他们连忙在乡亲们的依依送别下踏上归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