浉河区五星乡一男子张某,因生活需要,擅自在自家原本只有二层的楼房上多加盖一层变为三层楼房,致使与他共用一个山墙和砼地梁的邻居家的房屋墙壁上出现了多处裂纹和挑头裂纹。不久前,擅自加盖一层楼房的房主张某被邻居叶某和梁某以相邻侵权纠纷为由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叶某和梁某夫妻二人和同一组的村民王某于2004年共用一个山墙和砼地梁建造了两座两层楼房。2007年,王某将该楼房卖给了张某。张某于2010年10月擅自在其原二层的楼房上加盖了一层,导致邻居叶某和梁某家的房屋出现了裂纹。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出具鉴定报告称:“房屋可正常使用。但由于邻居升层过程中受震动影响而产生挠动,致使非承重墙局部产生横向或斜裂纹,应继续观察或修复后使用。”
案件审理过程中,经主审法官主持调解,被告同意赔付原告方3000元以修复原告方的房屋裂缝并承担诉讼费用,原告方在得到赔偿后提出了书面撤诉申请。从此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和后仍旧是好邻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