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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法院做好外务农民工维权“加减法”

  发布时间:2011-07-22 14:54:08


    固始县法院立足辖区县是农业、劳务输出大县的实际,始终秉持“把工作做在前面”的原则,多年来扎实推行农民工维权专项工程,让农民工安心务工、放心回家。

    固始县长年在外务工人员达50余万,主要集中在上海、广东、江苏、浙江、北京等城市和地区,劳务收入超过全县GDP的30%。针对广大务工人员(主要是农民工)分布地区广泛、法律知识普遍欠缺、维权意识淡漠的现实,固始县法院采取一系列措施,维护外务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维权取得实效。自2006年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专项工程实施以来,该院成立了维权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程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细化任务,确保维权活动取得实效。

    二、坚持以人为本,着力农民工维权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提高农民工的维权意识,防患于未然。多年来,该院利用农忙时节和重大节日农民工大量返乡机会,组织行政审判庭和三个民事审判庭、人民法庭的业务骨干,在县城繁华地段和乡镇集市,发放宣传单,提供法律咨询,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行政监察法》、《侵权责任法》等,增强农民工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预防和减少潜在矛盾和不安定因素,防止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事件发生。

    三、实行外务农民工行政诉讼案件诉前告知制度,减少农民工诉累。即在答辩期间,对被诉行政主体实施倒计时督导,促使其与管理相对人和解,把争议化解在成诉之前。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农民工诉讼案件,全部减、缓、免收诉讼费。2006年以来,该院诉前化解236起行政争议。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外务农民工起诉的行政案件逐年下降。2010年为4起,2011年上半年为2起,且全部以准予撤诉方式结案。

    四、深入外务农民工聚居地,以案释法,扩大审判效果。该院把外务农民工起诉的案件当作“精品”,以精雕细刻的态度延展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办案法官深入案发地就案讲法,发挥审判工作的辐射效应,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受到了广大农民工及固始驻外农民工工会维权组织的高度赞誉。    

   

责任编辑:颜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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