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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法院“五个一”促进“创先争优”活动

  发布时间:2011-07-21 08:14:41


    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商城县法院结合该院实际提出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五个一”(即:“办一个精品案”,“开一个规范庭”, “一个评比”,“一名优秀调解员”和“一名优秀党员” )活动,由审委会成员组成评审组进行评查,以“五个一”为载体,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同时,要求各个法官自己拿出一个案、一个庭、一个法律文书参加评比。此外,该院还出台了相应的奖励机制,对获得优秀的个人予以物质上的奖励,以提高全院党员干警及其他工作人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使活动在审判工作中见成效。


       
 

 

责任编辑:颜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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