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8日下午,还没有到正常的上班时间。在潢川县人民法院审判庭的门前已经来了六、七个人,其中一个人的手上还拿着一面鲜红的锦旗,上书“铁肩担道义,司法为人民”十个大字。仔细一问,才知道原来这是潢川县来龙乡甲塘村的村委主任和几名村民,他们一起来到潢川县法院是为了感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为其中的一个村民追回了失而复得的被盗款。
2011年4月23日上午10时许,家住潢川县来龙乡甲塘村的村民任守礼怀着急切的心情赶到潢川城关,他是为了当天赶到江苏省张家岗市,去给第二个儿子准备婚礼的。老任随身携带的还有一个鞋盒,里面装着他东拼西凑弄来的20000元现金和香烟等物。老任把钱装在一个破鞋盒里就是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注意。可是事情往往就是这样,越是担心什么越就会出现什么,就在老任站在路边,把鞋盒放在身边等车的功夫,一个不速之客---被告人张某出现了,在老任打电话,目光离开鞋盒上一刹那,张某顺手牵羊将鞋盒拿起放到自己自行车的前篓里,后迅速逃离现场。老任发现装钱的鞋盒不见了,惊出一身冷汗,赶紧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可是早已没有了小偷的影子。事隔一个多月,张某自己得意时说漏了嘴,此事被公安局特勤知道,并举报到公安机关,潢川县公安局于2011年5月28日一举将被告人张某抓获。
案件很快于7月初公诉到潢川县人民法院。刑事庭的法官们在了解到案件背后的故事后,深深理解和同情被害人的遭遇,知道作为一个地道的农民攒够这20000元所要付出的艰辛和汗水。于是法官们积极与被告人的亲属取得联系,告知他们由于被告人的行为而给被害人造成的损失和伤害。法官细致的思想工作,逐渐取得被告人亲属的理解,他们主动表示愿意替被告人退赔所有赃款及物质折款。2011年7月18日上午,被告人的亲属将所有款项20320元交到了法院。刑事庭的法官们第一时间与被害人取得联系,老任在电话中听到这个消息时,一直不敢相信,以为是别人和他开玩笑。当天上午法官们就将此款交给了被害人老任。
为了表达对人民法院的感激之情,老任立即去制作了一面锦旗,专门向其居住村的村委主任作了汇报,并请村委主任一道将这面鲜红的锦旗递到潢川法院主管刑事的副院长李刚同志的手里,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始时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