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淮滨法院从审判管理入手,着力提高个案质量,提升法院形象,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创新管理理念,落实管理主体,规范管理机制,明确了四个方面要求,力争在审判管理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确保个案公正是前提。该院要求每一位法官承办的每一个案件都要做到公正和高质量,以体现法院裁判整体的公正和高质量,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个案中感受和评判法院和法官的司法公正。实行办案责任制,把每一件刑事案件办成铁案;推行调解结案方式,把每一件民事案件办成精品案;严把审查关口,把每一件行政案件办成优质案;实行执行公开机制,把每一件执行案件办成放心案。
推动科学发展是目标。通过深入开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核心内容的学习实践活动,努力实现法院工作自身科学发展。一要做到刑事审判工作必须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加大打击违法犯罪的力度,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二要做到民事审判工作必须以化解矛盾纠纷为目标,加大调解结案力度,力争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三要做到执行工作必须以确保权益实现为目标,树立和谐执行理念,强化执行措施,注重执行效果。
提高素质能力是核心。该院提出坚持把提高法官整体素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锻造一支政治素质强、质量意识高、审判能力过硬的队伍的目标。提高案结事了能力,保证法官依法、依政策办案,培养一批化解矛盾纠纷的调解能手;提高廉洁自控能力,坚持警钟长鸣,杜绝接受当事人吃请、办关系案、人情案的现象;提高与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相关部门的协调能力,创造好的发展环境。
促进行为规范是重心。注重探索审判管理的新形式,创新审判管理的新手段,建立健全现代化的审判管理体系,进一步落实管理主体,充分发挥审判管理的保障作用。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切实听取各方意见并落实整改,充分发挥审判管理的制约作用。同时,建立赏罚分明激励机制,依法处罚甚至清除违法违纪人员,充分发挥审判管理的激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