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浉河区法院召开新闻宣传工作暨培训会

  发布时间:2011-07-15 15:47:18



    为进一步推进阳光审判、司法公开,强化司法宣传工作,提升司法宣传水平,展现法院良好形象,2011年7月14日下午,浉河区法院召开了新闻宣传工作暨培训会。

    浉河区法院特别邀请信阳日报副总编王大明作培训主讲,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副主任金波、《信阳日报》法制周刊主编夏青云应邀出席会议。会议由浉河区法院主管宣传工作的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剑主持,浉河区法院办公室主任许浩、宣教科副科长杨瑛及各庭室兼职宣传工作通讯员参加了培训会议。会议开始后,王剑组长着重指出现阶段做好司法宣传对审判工作的重要性,要注重大局意识、法制意识、责任意识、监督意识,有效推进人民法院宣传工作。随后,王大名主编从概念到技巧,从宏观到微观,从理论到实践等多角度多层次对新闻宣传做了系统的讲解,对新闻人的能力和责任做了强调说明,并结合司法宣传工作讲到要充分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要充分调动新闻媒体报道的积极性,并建立健全舆论引导机制,不断提高宣传工作水平。最后,金波主任总结到此次活动表现了信阳主流媒体对法院工作的大力支持,也体现了浉河区法院党组对司法宣传工作的重视,全院干警对司法宣传工作的支持,并结合法院系统宣传工作形势进行了分析,指明了当前司法宣传工作的 类和要求,希望与会者更好的做好司法宣传工作。

    浉河区法院通过此次宣传工作培训会进一步把握了司法宣传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为进一步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起到了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颜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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