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县人民法院在服务和支持辖区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过程中,结合所辖地区的实际情况,通过实施“五个强化”积极服务农村改革发展,为试验区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强化司法为民宗旨,落实司法便民措施。该院全面贯彻落实诉讼指南、诉讼风险提示、预约立案、巡回办案等制度,努力实现诉讼便民化、快捷化。在诉讼程序上加强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的同时,严格执行司法救助规定,对抚养费、赡养费、农民工追讨工资等案件诉讼费给予减、缓、免收。
二是强化诉讼调解。针对基层法庭所审理的案件大多数发生在亲戚、朋友、邻里之间的特点,为避免“一日诉讼、世化结怨”,积极探索诉讼调解工作新路子,在庭前、庭上、庭后分段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努力提高调解结案率,增进群众之间的团结和睦。今年前四个月,该院基层法庭审理的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到70%。
三是强化全程释法。各基层法庭围绕化解矛盾这一主线,从立案、审判、宣判等方面努力推行“全程释法”制度,及时释明新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提高群众法律意识,为调解纠纷服判息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是强化诉后回访。该院基层法庭对所审结的案件,特别是重大、棘手、容易引发矛盾的案件,都主动进行回访,了解当事人的意见和要求,认真做好判后答疑工作,确保案结事了,保障社会和谐。对审理中发现带有共性的涉农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并提出对策。
五是强化法制宣传。针对农村当事人法律知识缺乏,诉讼能力低下的特点,该院坚持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通过庭审说法、送法到农村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努力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为辖区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促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