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潢川县法院成功调解处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使双方当事人长达5年的情感纠葛终于圆满画上了句号。
潢川人余某与谢某于1993年经介绍相识,三年后登记结婚,感情尚可。夫妻俩开办一诊所。后因出诊,女方遭到男方猜疑,以致争吵不断,孩子降生后状况亦未好转。谢某(女方)于2007年春离家到广州打工。余某遂起诉离婚,法院于2008年以双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判决不准离婚。在家的余某请一女护士帮忙,后日久生情,二人便同居了。女护士要求余某离婚,于是余某于2009年又一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经双方亲友劝解和自己孩子的央求,余某撤诉。谁知此时女护士怀孕了,余某反复劝说让其做掉胎儿,但女护士坚决要生下孩子。后女护士生下一对双胞胎,余某感到无颜面对亲朋,便矢口否认是其子。女方家人大怒,找余某理论,并要告余某重婚,争执中女护士的父亲将余某的母亲打成轻伤。于是余某的母亲告女护士的父亲故意伤害,女护士则告余某重婚,双方均被逮捕入狱,后经调解才得以解决。
余某认为自己遭此变故,均系谢某出走造成,于2011年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坚决要求离婚。
潢川县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该案的法官本着司法为民的办案宗旨,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及时理清案件思路,主持双方进行调解,鉴于余某有重婚行为,在调解离婚的同时,又让余某一次性支付给谢某精神损害赔偿金2万元。双方当事人及其亲属对此调解意见一致认可,并对法院把他们从长达5年的纠葛中解脱出来而多次向法院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