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好心免费载客,但是途中突遇事故,造成乘客意外死亡,死者家属要求车主承担赔偿责任,车主辩解自己好心免费拉人,不应承担责任,双方到底谁对谁错,好心车主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2011年1月20日,被告马某驾车回家过年,途中遇见原告任某在路中拦车,马某询问后得知,任某随身携带的钱包被小偷盗走,没钱坐车回家过年,被告马某得知以后,念及任某同是老乡的份上,于是同意任某免费搭乘其车共同回家,谁知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任某粉碎性骨折,住院共花医疗费2000余元。后经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被告马某在此次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任某出院以后,将马某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治疗等费用共计2000余元。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马某在此次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虽然马某出于好心让任某免费乘车,但是这与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原告受伤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因果联系,对于马某的辩解,法院不予采纳,经过法院耐心的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马某赔偿任某治疗等费用1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