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浉河区法院聘任十五名廉政监督员

  发布时间:2009-05-21 09:38:55



    为切实开展“讲、树、促”活动,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公正司法,院党组决定实行廉政监督员制度。出台了《浉河区人民法院实行廉政执法监督员制度暂行规定》,对廉政监督员的聘请与任期、监督员的职责、监督的内容和措施、监督的实施方式作了明确规定。5月14日下午,我院举行廉政监督员聘任仪式暨廉政监督工作座谈会,聘任区人大代表杜一江等15人为我院廉政监督员,并颁发了聘书。其中人大代表5名,政协委员4名,政法部门和新闻部门的干部6名。

    座谈会上,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简春红介绍了我院近年来的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恳请各位廉政监督员积极监督、大力支持我院工作。各廉政监督员对我院廉政建设工作及其他工作成绩予以赞赏,并表示将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支持法院工作。

    区政法委副书记叶合春门同志出席本次会议并作了讲话,对我院实行廉政监督员制度的举措予以充分肯定,要求我院积极拓宽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做好新时期、新形势下的法院工作,做到“让人民满意”。


 

责任编辑:王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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