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滨法院成功调解了原告陈某诉被告万某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原、被告在签订了民事调解书后,均不由自主地伸出大拇指称赞主审法官李中淮,不仅精通法律专业知识,而且在建筑施工领域也称得上“专家”。
2008年,陈某请万某某找人为自己建造三层楼房一栋,双方就建筑施工相关事宜签订了承揽合同,房屋竣工后,陈某发现建筑的房屋与自己的设想有部分差距,并认为有质量问题,他便要求万某某进行维修,而且扣押了其部分工钱。万某某则认为自己是按陈某要求进行建筑,房屋并无质量问题,陈某不应扣押自己的工钱,双方于是产生纠纷。2009年2月26日,陈某起诉到淮滨县人民法院,主审法官李中淮了解案情后,本着“调判结合,以调为主,调解优先”的原则,多次进行庭前调解,但双方均不退让,各执一词。开庭审理中,原、被告仍坚持各自的立场,又不同意鉴定,在双方同意调解后,主审法官便与双方当事人一起到施工地点现场办案,经实地查看、询问,很快李法官便用自己了解的建筑方面的专业知识,就原、被告所争议的房屋质量问题作了分析、判断,并提出了双方都能接受的意见,之后他又通过“背靠背”调解方式,讲法律、讲政策、讲道理、讲感情,使双方当事人能够坐在一起,本着互谅互让、诚实信用、减少损失、化解矛盾的态度,进行了沟通、协商,并达成谅解,签订了调解协议。这是淮滨法院在“调解年”活动中,成功调解的众多案件中的1例,该案件的调解,使双方的纠纷得到了彻底解决,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满意,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