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政法资金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人民法院物资装备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无论是车辆配备,服装经费,“两庭”建设还是安检装备,以及信息化装备等很好地满足了审判及执行工作的需要。实践中,部分设备质量存在问题,并且售后服务很难达标,甚至出现无法维修现象。如我院2009年4月配备的江淮囚车,在2010年7月执行一起将被执行人送往异地拘留的途中发动机突然熄火,引起当地群众的围观,所幸备用车及时赶到才没有发生意外。事后经了解,该类型的车发生类似故障很多,在国外可能就属于被召回的情形。为了更好的保障和服务法院中心工作,充分利用配备的现代化装备的效能,在实践中就人民法院物资装备的订购、配备、管理、使用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上级主管机关要做好物资装备订购的考察调研工作,即订购某一类装备,如警用车辆,要对样车的性能、价格、类比性、实用性、售后服务进行详细的调查研究。
二、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装备配备要以量化的标准进行,即根据法院的级别、人员编制、年办案数、辖区人口等因素来科学分析,核定需配备的装备类型、数量,装备的使用年限,更换时间。这样才能做到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配备。
三、对配备的物资装备的管理和使用。一是要培训指导;二是要建章立制,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确保不乱花一分钱,尤其是现化代的信息类装备,投资大,花钱多,操作专业性强,这就需要有计划的组织培训和指导,只有建章立制,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才能使管理者确实履行管理义务。
四、人民法院所配备的装备使用一定年限后就需要更换,被更换的老装备如何报废,也是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一个现实问题。
五、所配备的装备总体面言,质量和价格都比较好,但也有一些存在质量问题,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配备装备的同时,就编织一套完善的维护和售后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