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基层快讯

商城法院以案件评查促司法行为规范

  发布时间:2011-06-17 08:09:02


    一个错别字、一个数据错误就有可能导致一个错案、一次上访,使当事人对法官裁判的公正性产生怀疑。为杜绝这样的“小事”发生,日前,商城法院从案件评查入手,不漏掉一个细节,细化评查标准,既查找出问题,又有效地规范了司法行为。

    案件评查分别从程序、实体、法律文书、卷宗装订等诸方面进行考核。具体内容包括:证据未质证而用于定案;漏引、错引法条,法条未引用到条、款、项、目;法律文书有错、别、漏字,签名、印章不齐全;卷宗装订不牢固,有漏装、错装、顺序颠倒的,卷皮填写不规范等等,都属于扣分项目。审监庭每月对评查结果、存在的问题及扣分情况书面通报,评出最佳和最差案卷各10名,奖优罚劣。不合格案卷退回各业务庭,限期补正,补正合格后再次交付审监庭审查。各庭室和个人的评查情况记入本院岗位目标考核范围,并作为本院评先创优的重要依据。

    案件评查从立案、审判直至卷宗的装订入档,对法官办案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找出审判程序与实体中的问题。案件评查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上诉案件及二审发回重审案件改判率有所下降,案件平均审理天数进一步缩短,当事人上访和缠诉现象明显下降。

      

 

 

责任编辑:颜俊    


关闭窗口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和新二十六街交叉口(东北处)  
邮编:464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