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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法院六项措施缓解审判力量不足

  发布时间:2009-05-19 14:46:33


    淮滨县人民法院现共有编制95人,但在编人员仅74人,其中在职法官45人,书记员8人,法警10人,执行人员9人,其他人员2人。45名法官中,从事一线审判的法官仅有28人。这对于年均结案2000件左右的基层法院而言,审判力量就显得明显不足。

    为了切实解决审判力量不足及法官压力过大的问题,我院在现有人员格局不变的情况下,内部整合,外部招聘,力争解决这一现实问题。

    一、反聘经验丰富的老法官。院党组通过综合考察,把3名素质高、经验丰富、审判能力强的退休老同志反聘回院。把2名已退居二线的老同志又安排到审判一线岗位,这样既弥补了审判人员的不足,又可以使他们通过传帮带的形式指导年轻法官。

    二、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职能。为了解决院六个人民法庭审判人员不足,组不成合议庭的现状,我院特别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参审职能,增加他们在人民法庭参审的次数和人数,六个人民法庭基本上形成了1—2名主审法官,1—2名人民陪审员,1名书记员的审判格局。

    三、注重后续审判力量的培养。我院鼓励没有通过司法资格考试的同志积极报考,并在学习时间上给予充分的保证。全院形成了统一的共识:注重司考,关心参加报考的同志。2008年,全院2名同志报考,均一次通过,司考通过率100%。
 
    四、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书记员。2008年4月至5月,我院组织了统一招录书记员的考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书记员,改变了审判员兼任书记员的被动局面,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审判人员的工作压力。

    五、加大内部人员整合力度。建立完善法官个人绩效考评机制,鼓励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带头办案,将办案情况纳入法官个人绩效考评范围。把新招录的工作人员安排到业务部门工作,使他们尽早接触、熟悉业务,当取得审判资格后,立即充实到审判一线。通过内部人员整合,充分调动了法官的工作积极性,我院审判力量得到加强,审判效率显著提高。

    六、全面提高一线法官待遇。为了能够更好地把人才留在一线,我院把解决一线法官地位和待遇作为主要工作抓紧、抓好。院党组积极向县委、政府等上级部门汇报,争取支持,努力提高一线法官政治待遇。2007年至今,县委共解决了我院15名一线法官副科级待遇,10名法官正科级待遇,极大鼓舞了全院干警的工作热情。


 

责任编辑:王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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