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8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例评审委员会成立暨案例工作座谈会在信阳市召开。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院长助理王韶华及案例评审委员会成员,郑州、焦作、许昌、漯河、平顶山、南阳中院及信阳市两级法院研究室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信阳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玉明首先代表信阳市两级法院致欢迎词。省法院研究室副主任王静就过去一个时期及近阶段我省法院案例工作开展情况及今后工作打算作了汇报。评审委员会案例评审组负责人和各成员就案例评审工作做了交流发言。参会中院就如何贯彻最高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做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案例指导工作进行了讨论。
最后,省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院长助理王韶华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案例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做好案例指导工作是提升审判质量,维护司法公正的现实需要,也是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促进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各级法院应当在最高法院的指导下,理清思路,认清形势,明确任务,牢固树立精品意识,牢固树立案例意识,牢固树立公正意识,以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活动为中原经济区建设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