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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本职 发挥职能 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

平桥区法院组织开展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系列活动

  发布时间:2009-05-19 10:07:51


    5月9日,平桥区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交流研讨会召开之后,平桥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快速行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干警主动投身于平桥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近日,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设立信阳市为河南省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平桥区作为全市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全面先行先试县区之一,是全区人民的一件大事、要事、好事和喜事,这项改革对于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使农民群众尽快富裕起来具有里程碑意义。对法院而言,既是难得的机遇,同时也面临严峻的考验。为增强全体干警服务平桥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的紧迫感、责任感,当好农村改革发展的“服务队”和“智囊团”,为平桥农村改革发展建言献策、保驾护航,平桥区法院党组根据审判工作实际,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要求,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的活动,使全体干警受教育、受启发、受鞭策、受鼓舞,自觉融入农村改革发展的大潮之中。

    春回大地万象新,和风扑面好放歌。5月8日上午,平桥区法院全体党组成员、中层以上干部在院党组书记、院长步辉同志的亲自带领下,赴平桥区洋河镇陆庙村学习、参观了洋河万亩生态茶叶基地。参观中,同志们认真倾听了洋河镇镇长、试验区党委书记叶春同志关于综合试验区建设情况的介绍,详细观看了茶叶基地建设及试验区总体规划,切身感受到洋河陆庙村新农村建设的大好形势,增强了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当日上午,院长步辉又立即组织召开院党组会议,就人民法院如何立足本职、发挥职能,为平桥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进行了座谈、讨论。同志们纷纷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畅谈个人感受和设想。座谈会气氛活跃、发言精辟、令人振奋。院长步辉在发言中强调: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要与当前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与当前法院系统开展的“让人民满意”活动、“讲、树、促”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等活动相结合,要自觉、主动融入改革大潮中,用法律武器鼓励改革者、保护创新者、打击破坏者。一要吃透精神,明确服务大局方向。要准确定位司法、积极寻求突破、注重社会效果。在服务和支持保障农村改革发展试验区建设过程中,做到“三不司法”,即不缺位司法、不错位司法、不越位司法;及时摒弃审判中一些过时的、陈旧的观念,不死抠法条、不机械执法。重点在解决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流转、金融信贷中的法律问题等方面下功夫,力争尽快取得突破;把服务试验区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重点,加强诉前调解,开展巡回审判,扑下身子到农村、到农民中去,把 司法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有机统一起来。二要立足本职,充分履行审判职责。要落实便民措施、发挥审判职能、审慎处理案件。通过诉讼指导、诉讼告知、司法救助、巡回审判等方式,强化司法的社会效果;对涉农刑事案件,从重从快依法严惩;对涉农民商事案件,既严格依法办事,又要充分考虑农村社会伦理道德规范;正确及时审理好涉农行政案件,确保官民和谐;对涉及在大胆创办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创新举措和创新人员相关案件依法审慎处理,为改革创新的深入开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三要加强建设,提高法院司法水平。要加强基层法庭建设,在人、财、物等方面实行倾斜;要以亲和形象和法、理、情融和的司法智慧,积极寻找解决纠纷的切入点以及乡规民约、公序良俗与现行法律规定之间的平衡点;有计划地组织法官轮训,提高把法律精神融入乡土民俗、促进和谐农村建设的能力。

    为使干警全面了解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的有关情况,5月12日下午,该院党组又举办了有全院干警参加的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知识专题讲座。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志强同志就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的具体内容作了详细阐述;院党组书记、院长步辉以“坚持科学发展观,为平桥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题,作了动员报告。步院长指出:法院全体干警一定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转变思想观念,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自觉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要按照年初出台的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意见,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明确工作重点,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审判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并在实践过程中对服务措施不断修改、不断完善。平桥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既是区委的中心工作,也是全区的发展大局,法院要坚持做到党委中心工作开展到哪里,司法服务就延伸到哪里。在具体工作中,一是要开展好农村司法需求调研,及时研究出台审判执行工作服务农村改革的新举措,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为各级党委政府献计献策。二是要改进审判工作,积极开展调解土地征用、城市拆迁、劳动争议和社会保障等事关民生案件,化解影响社会稳定因素。三是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和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完善处理涉农纠纷的工作机制和农村多元化纠纷预防协调解决机制。四是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农村宣传法律,引导农民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五是要开展好矛盾纠纷大排查,对涉农上访老户和有上访苗头的案件定期梳理,建立台帐,积极走访,包案到人,全力抓好农村社会稳定工作。在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的同时,坚持做到深入调查、潜心钻研、积极探索,努力破解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难题,支持政策,维护改革,确保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责任编辑:王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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