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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县委高度重视法院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

  发布时间:2011-06-08 11:38:13


    近日,商城法院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执结了一批被执行人为企业的旧存积案,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丰收。

    申请人彭某于2004年10月28日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有偿受让取得了原中国工商银行商城县支行与商城县食品公司、商城县肉类加工厂等七家企业贷款二千多万元。2007年1月11日彭某诉至商城法院,法院遂依法判决上述七家企业还款,后彭某申请执行,共立案执行十一起。执行过程中,商城法院依法查封了部分企业的房产,但均因多数企业负债累累,处于歇业状态,下岗职工占着单位的房产不腾,法院执行困难重重。因这些企业有的濒临破产、有的歇业、有的已没有可供执行的有价值的财产,如果分案执行,不仅难度大,社会效果也不好。为此,商城法院在反规避执行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院长罗浩的带领下,迅速召开反规避执行活动领导小组会议,主审企业破产的法官和执行法官列席参加讨论。会议提出了向县委汇报,由县委政法委组织召开由县法院、县政府、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县商务局和上述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的意见。对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即时召开办公会和协调会,确定出一揽子解决方案,即由县政府拨出专款一次性从申请人彭某手中将上述债权买断,然后再公开拍卖这些企业的资产,使这些企业的资产变现最大化,再从拍卖款中抽出一部分资金偿还给县财政。方案确定后,执行人员积极与申请人勾通,双方最终确定了以220万元一次性解决上述十一起案件的和解协议。目前,该系列案的标的款已经兑现,和解协议已履行完毕。
              

责任编辑:颜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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