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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法院制度建设注重为民

  发布时间:2011-06-02 15:59:01


    在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新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各项政策法规,注重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始终把人民法官为人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多年来,新县法院为切实推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向纵深开展,制定了各种为老便民措施。在老年人维权案件上,新县法院十分注重,该院规定对老年人维权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快执”的工作原则。依法审理、审结涉老案件,给予老年人坚实的司法保护,避免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在审判环节中受到侵害,及时全面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近日,年逾七旬的邵某拄着拐棍来到新县法院立案庭咨询他在替某工厂看护厂矿期间,摔倒致伤,至今却无人管,法院能否为他主持公道。立案庭接待人员了解到邵某的情况后,迅速与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联系,为老人写诉状,并积极为老人办理诉讼费减免手续,开通立案绿色通道。邵某看到法院很快替自己解决了困难,他颤抖着双手,激动的说“法院干警的作风这么好,真让我没想到”。
 
    一件件真实的案例彰显出法院的为民宗旨,一封封感谢信写出了法官的为民情怀。走进新县法院无论是在院机关还是乡下法庭,到处可以发现人民法官为人民身影。

责任编辑:颜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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