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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法院四项措施加强警车管理

  发布时间:2011-05-31 15:21:35


     商城法院认真落实省高院《规范警车使用管理的若干规定》,采取四项措施加强警车的使用与管理,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层层落实责任。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负起严格警车管理使用的责任,严格按照“谁使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全院警车由院办公室统一管理,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警车进行具体管理,对因违规使用、管理不善,导致警车肇事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是强化安全意识。警车管理和使用人员要时刻绷紧安全驾驶这根弦,时刻警钟长鸣,警车驾驶人要牢牢树立安全意识,不饮酒驾车,不带病出车,不违规行车,确保安全行驶无事故。
   
    三是严格警车管理。非警务活动一律不得动用警车,一律不得将警车外借他人,在使用警车时不乱停乱放,规范使用警灯警报器。所有警车每天必须定时定点停放,未经批准警车不得在院外过夜。

    四是加强督查和对违反规定的处理。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办公室不断加强对警车的督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对警车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规使用,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颜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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