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南省高院《关于在全省法院举办“5.9”错案警示日活动通知》的指示精神,浉河区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集中于5月在全院深入开展错案警示教育活动。警示教育活动重点围绕加强学习、深入讨论、认真查改、健全制度四个方面的内容来开展,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是动员部署阶段,全院召开错案警示日活动动员报告会。会上,传达学习省高院《关于在全省法院举办“5.9”错案警示日活动通知》的指示精神,对全院开展错案警示日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二是学习讨论阶段,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一方面,组织全院法官集中学习省高院领导关于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预防错案等方面的重要讲话和有关文件,引导法官转变传统司法理念,强化办案责任意识。另一方面,全院召开一次“预防错案发生、提高办案质量”研讨会,就赵作海案为代表的典型错案进行深入分析,探究错案产生的原因,并对预防错案的产生提出对策。
三是自查自纠阶段,组织全院法官开展案件评查活动。
四是总结提高阶段,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办案工作的意见和整改措施,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和机制。
院党组高度重视“5.9”错案警示日活动,重点加强了对开展此次活动的时间、人员、内容和效果的监督与落实。通过这次活动,全体法官深刻认识到了错案的危害性,表示要时刻提高警惕,警钟长鸣,坚持法治理念和法律原则,力求不办一起错案,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同时,这次活动也使人民群众了解到我院预防错案发生、提高办案质量的决心,进一步增强了他们对我院工作的信心,进一步树立了广大法官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