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拍卖实施细则(试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咨询技术审核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拍卖工作的意见(试行)》公布后,信阳中院注重加强学习,严格规范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规定,为审判和执行工作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日前,信阳中院组织召开司法技术工作会议,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郑宏伟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郑宏伟指出:中院司法技术处在调整后人员变动较大,可以说是重新组合的科室,有的同志岗位变动大,岗位、业务是全新的。新同志应努力学习,尽快进入角色;老同志也应加强学习,做好传帮带,共同使业务素质更高,能力更强,工作更加得心应手。
郑宏伟就进一步做好司法技术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增强服务审判、执行工作的责任意识。司法技术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发挥司法技术工作服务审判、执行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二是加强管理,规范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工作。在建立规范的对外委托机构名册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张立勇院长在全省法院司法拍卖改革现场会上的讲话精神,在对外委托拍卖机构时,应当在拍卖机构统一名册中,公开以摇号方式随机选定,公正、公平地选择受委托的社会专业机构。三是加强对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的监督。避免将案件委托出去就撒手不管或者干涉委托机构独立完成委托事项。要强化为民意识,切实方便群众,树立司法技术工作新形象。四是团结协助,把司法技术工作做得更好。在工作过程中要严谨细致,讲究工作方法,增强责任感,协商配合,脚踏实地地处理好每一起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事项,做到在其位、谋其事、负其责。五是加强司法技术队伍建设,努力提升专业水平。司法技术工作涉及面广,集专业性、社会性、服务性于一身,要加强学习,只有具备渊博的法律素养、丰富的司法经验、准确把握社会矛盾的政策水平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能力,以及善于沟通协调的亲和力,才能成为称职的司法技术工作人员。同时,在对外委托事项中,一定要筑牢思想防线,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审慎行使手中的委托权力,确保司法技术队伍的清正廉洁。六是与时俱进,推进司法技术工作的创新发展。司法技术工作是法院的一项辅助性工作,但这并不代表不重要,做好了同样大有可为。只有大胆创新,勇于变革,多想新办法,多出新经验,才能突破工作中的难题,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推动司法技术工作有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