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除骄横、除冷漠、除懈怠、除私情、除贪腐”专项活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息县、淮滨县、罗山县、光山县、浉河区等法院及时对开展“五除”活动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精神,使广大干警深刻认识到开展“五除”专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开展活动的主动性、自觉性、积极性。并结合工作实际,按照省法院的工作要求,制定活动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成立 “五除”专项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为活动的开展打下坚实的组织保障。同时采取具体措施确保“五除”专项活动的开展取得实效。
息县法院要求每位干警结合自身岗位实际,重点查摆有无存在仪容仪表、工作作风、纪律作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坚持有错必纠,有问题必查,不图形式,不走过场,切实解决五类不正之风问题。同时院党组和法院各党支部召开以公正、文明、廉洁执法为主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人民群众反映的司法问题,按照"四个一律"和从严治警的各项纪律要求,深入剖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并把整改的成果形成管理制度。制作警示教育专题片,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增强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意识,提高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水平。
淮滨县法院要求全院干警围绕张立勇院长所讲的五种不良风气问题进行查摆,并认真剖析其根源,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这些问题的发生。要把“五除”活动和各部门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和正在开展的全市法院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以活动强队伍、促审判、快发展,以更加优异的审判工作成绩向党的90岁生日献礼。
光山县法院要求该院全体干警要树立要我改到我要改的思想转变,针对专项活动列举的五个方面的现象,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实际,边查边改,互查促改,真查实改。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将专项活动和执法办案有机结合,相互推进,推动工作作风的改进和精神境界的升华,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罗山县法院结合工作实际,推出五项制度给力“五除”活动。
一是实行“五除”告知书制度。根据“五除”专项活动的主要内容,印制《“五除”告知书》,在向当事人送达案件相关材料时,附随材料一并发送,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
二是开通“五除”举报电话及邮箱。在监察室开通“五除”监督举报电话,利用本院网站开通“五除”监督举报邮箱,指定专人负责,拓宽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规范庭审考评工作。严格庭审作风,细化庭审要求,将法官着装、仪表举止、文明用语、归纳焦点、法官释明等列入庭审评议内容,不定期组织审委会成员观摩庭审、现场点评,并将评议情况计入法官绩效考评。
四是广泛征求意见。定期召开廉政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律师座谈会等“五除”专题会议,开展对案件当事人的走访、回访活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法院执法状况及法官行为规范的意见和建议。
五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各个党支部为单位,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以“强化法院作风建设”为主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干警之间、中层领导与干警之间、党组成员与中层领导、干警之间,相互交心通气,相互指出是否存在“五除”现象,认真自查自纠,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浉河区法院要求全院法官常怀“四心”:
一是常怀敬畏之心。只有常怀敬畏之心,才会有如履薄冰之忧,才不敢有忘乎所以之举。
二是常怀敬民之心。无论何时,不管何地,法官都应对群众满怀深情,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时刻挂在心上;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努力回报于民。
三是常怀尽责之心。常怀责任之心,就不会斗志松懈、意志消沉,就不会醉心于追名逐利,游走于灯红酒绿,更不会误了自己,误了群众,误了法官的职业使命。
四是常怀律己之心。做到慎权、慎欲、慎初、慎微、慎独、慎交,对纪律心存敬畏,就会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修身以廉,待人以诚,处事以公,治学以勤,不为权所惑,不为利所诱,不为色所迷,不为情所困,才能为人民用好权、服好务、办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