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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车主逃避责任下落不明 法院竭力排忧解难感动当事人

  发布时间:2009-05-18 16:11:56


    2009年5月7日下午,当事人徐从阳顶着烈日,拄着拐杖,将一面写有“执法严明、秉公办事” 的锦旗,交到息县法院李浩波等人手中,紧紧握着他们的手连声说谢谢,并请转达他对林群院长的真诚感谢。

    徐从阳是息县八里岔乡陈大洼村村民,在2006年9月24日夜的一场车祸中致左下肢伤残,入院治疗。经息县交警部门认定,肇事车主周培喜负全责。在他人的担保下,双方在交警部门达成赔偿协议。因协议未履行,徐从阳诉至法院,肇事车主周培喜为逃避责任,外出打工,下落不明,但周培喜只有200个垛红砖,其它别无可供先予执行的财产,而担保人也不愿积极承担赔偿责任,而原告徐从阳又家境困难,无力承担治疗费用,家中上初中的女儿面临辍学。息县法院受理此案后,院长林群安排办案人员,特事特办,一是缓收诉讼费。二是为其联系法律援助律师。三是先予执行担保人,给徐从阳治病,决不能耽误治疗。在徐从阳治疗期间,林院长亲自到八里岔乡政府,与当地党委、政府协商,免去了徐从阳的女儿在八里岔乡中学的住宿费及其它费用,并每周给予25元作为生活补贴。承办法官李浩波及合议庭成员数十次去医院看望徐从阳,了解病情,并积极为徐从阳筹措治疗费用。后该院经多方努力,将判决被告周培喜和担保人承担的6万多元及徐从阳手术治疗期间因医疗事故纠纷判决某医院承担的14万多元,全部执行到位。原告徐从阳感激涕零,出现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王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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