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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法院拘留一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

  发布时间:2011-05-12 16:18:48


    5月12日,新县法院对一起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案件被执行人韩光海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司法拘留15日。

    李捷申请执行曾敏、韩光海民间借贷纠纷案,本院于2011年1月24日立案执行,经执行干警多次做工作,督促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义务,曾敏、韩光海以双方已离婚为由互相推诿、多次承诺还款时间以拖延执行。申请人家境贫寒,所借出的款项3万元系养老钱,为催要此款精神几近崩溃。

    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和诚信、公平的市场经济秩序,我院做出上述决定。

责任编辑:颜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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