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信阳中院召开全体刑事法官座谈会,学习贯彻省法院当日召开的全省法院错案警示日座谈会精神。信阳中院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钱文友副院长主持座谈会并对刑事法官提出要求。
信阳中院刑事审判的法官结合自身的审判实践分别谈了赵作海案件的危害及从中吸取的教训,纷纷表示时刻牢记错案警示日,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把每起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信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钱文友副院长听了大家的发言后指出,刑事审判工作责任重大,作为一名刑事审判法官,要牢记赵作海案件的教训,时刻做到警钟长鸣,并对全体刑事法官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认清全国、全省刑事审判形势,认清本辖区刑事状况,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要牢固树立保护诉讼各方参与人诉讼权利的意识,对证据的审查和采信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理;
三要认真学习、认真总结,不但要向理论学,还要向实践学、向有能力有经验的同志学,切实提高司法能力。
最后,钱文友副院长强调,近年来新颁布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及相关司法解释较多,尤其是为了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而颁布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全面贯彻了中央提出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涉及内容非常丰富,刑事法官务必要在办案实践中全面、准确、严格地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