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法院以服务和保障审判执行工作为重点,积极推进司法政务规范化管理,促进各项审判工作良性开展。
一是规范财务管理,认真落实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措施,实行财务会审会签,将单位开支纳入民主监督范围。坚持“收支两条线”,严格按照《诉讼费交纳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收取诉讼费。
二是规范警车管理,实行业务和公务用车审批制度,提高了警车的服务效能。
三是规范审判程序。围绕创建“学习型”法院的目标,除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各类教育培训外,近年来新县法院还自主组织干警学习各种常用法律。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程序法的要求办好每一起案件。